2008年12月8日 星期一

12/2 館藏發展

老師今天檢討上禮拜交代的作業
閱讀 Diversity in Collection Development An Interpretation of the Library Bill of Rights

館藏發展應該反映在《圖書館人權法案》一書中Article II的哲學內涵:“圖書館應該在當前的和歷史刊物提出所有觀點。素材和訊息資料不應該只因為黨羽或教條的不贊成而被禁止或取消。"圖書館必須在我們的社會中收集多樣性的人跟想法。有許多複雜的任何問題,並且在經過討論或解釋後,許多情況下這些問題可能會出現。圖書館有責任選擇和支持獲得的材料和資源的所有主題,以盡可能滿足需要及利益,和所有人員在社區圖書館的服務的能力。

圖書館館員在館藏發展和提供館際互借方面有包容性的專業責任,並沒有排他性。合法取得所有材料和資源給使用者,以及政策材料和資源不應該受到不公正的排除,即使他們被圖書館或使用者不喜歡,以上問題包括各種不同的政治、經濟、宗教、社會、少數民族,和性的資源。一個平衡的館藏反映了材料和資源的多樣性,而不是數量的平衡。館藏發展的職責包括選擇不同的獨立、小型和當地出版商以及資訊資源的主要出版商和分銷商的材料和資源在。館藏資源應該用圖書館常服務的社會中代表性的語言,並應包括滿足殘疾用戶需要的體裁。館藏發展和選擇資料的工作應按照專業標準和既定的甄選和審查程序。館員可能設法使用許多手段增加使用者得到資訊,但不限於包括發放清單的資源、安排展覽、和提出方案。

隨著時間的推移,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已設法限制多樣性館藏。他們列舉的原因有很多,包括語言和有害的思想、政治的內容、經濟理論、社會哲學、宗教信仰、色情內容和言論自由,和其他潛在爭議的話題。例如,這些檢查制度可能包括取消或不選擇被認為是被一些人視為種族主義或性別歧視的材料,因為它們沒有追求保守的宗教資料,或因為少數人認為這些群體或利益並不代表一個社區;或對非主流的政治實體不提供資料。圖書館館員有著公平的專業責任,讓所有圖書館使用者平等保護,借由the First Amendment保護圖書館任何無論什麼觀點的作者,創作者,或選擇者的贊助者讀、看,或聽的權利。圖書館有義務保護館藏不因有個人偏見或成見而被除去。

知識分子的自由,圖書館公平服務的本質,提供免費查閱所有通過任何方面的問題、原因的思想表達。容忍一些認為是可恨的事物是毫無意義的寬容。館員絕不能因自己的喜好,限制館藏一定程度的發展。


心得:
圖書館是人人共有的區域,因此圖書館館藏不應該因為負責徵集館藏的館員不喜歡某主題而特別不去購買某方面的書籍,更何況現代的社會是非常民主的,每個人有各自愛好的事物,圖書館的館藏就應該要滿足所有人的需要,購買任何主題的書籍或數位資源,不論這些主題在過去戒嚴的時代是被禁制的資料或是現在大部分人認為是傷風害俗的書都應盡可能的提供給需要的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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